第一條 總則:
1.采購人員與供應商合作及所有的商業活動遵守誠信與商業道德準則的原則。
2.采購活動必須嚴格遵守集團采購制度與流程規范,圍繞“誠信、正直、責任、服務、團隊的核心價值觀, 持續為集團提供優質、專業、高性價比的采購服務,提升集團內部客戶滿意度和核心競爭力”的目標,遵從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采購人員負責為集團獲取最佳的總體價值,確保每一項采購活動及決策都能為集團帶來最佳綜合利益。
3.本準則適用于公司全體采購相關人員(含參與采購項目的物資、行政有采購行為的人員)及參與采購決策的關聯部門。
第二條 細則:
(一) 采購人員職業素養
1.遵紀守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是采購人員的最基本義務和素養。
2.誠信原則:認同集團企業文化及價值觀、對內外誠實守信。嚴禁舞弊、弄虛作假或實施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
3.遵守集團采購制度原則;在采購業務實施中,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授權、制度、流程)執行,避免違規操作。
4.維護集團最佳利益原則:積極維護集團的聲譽;始終追求集團的合理利益;規避采購風險。
5.遵循客觀、公平、公正、正當交易原則,確保正當交易。
6.公平公正:對所有供應商一視同仁,不因個人偏好或關系偏袒特定方;嚴格依據質量、價格、服務、交期等客觀標準評估供應商。
7.公私分明原則:嚴禁私自占有應當屬于集團經營活動范圍內的機會和財產,嚴禁利用集團信息、財產或職位來謀取個人利益。
(二) 與供應商交往
與供應商交往秉承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
·以維護集團最佳利益為原則進行供應商甄選和洽談,在采購項目責任人可控范圍內,獲得盡可能優惠的商業條件、優質服務及保障。
·在選擇供應商時,毫無偏私地衡量所有決定因素。
·對供應商的考察信息必須真實、全面、及時反映,不應有所隱瞞。
·禁止蓄意向供應商作出錯誤或誤導性的說明。
·不運用個人的影響力,使個別供應商得到“特殊待遇”,也不通過暗示、教唆他人的方式,間接施加個人的影響力。
1.主動回避與供應商的私人關系原則:采購人員應主動回避存在或可能存在與供應商利益牽扯的采購業務。嚴禁在有利益沖突或潛在利益沖突的公司或單位以任何身份任職。
2.集團禁止供應商與員工或其親屬有私人利益關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參股、控股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其他可能影響采購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3.主動報備原則:發現集團內部員工與供應商存在私人利益關系或不正當的往來,或在與供應商在合作過程中,存在不正當競爭或對集團有潛在影響的情況,應積極主動報備至上級領導及集團相關部門,避免集團利益受損。
4.原則上不許動用供應商資源為自己及親朋好友、部門活動辦事。
5.禁止貪污受賄,凡是貪污受賄,一律按集團規定嚴肅處理,并對涉及違反相關法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其他與供應商交往中不允許的行為,參考《跨越速運集團核心價值觀》。
(三) 商業饋贈與款待
1.嚴禁直接或間接向供應商索取禮物、利益、贊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現金回扣、小費、傭金、購物卡、現金券等形式的饋贈,無論是直接接受還是通過第三方。
2.通??山邮艿亩Y品:
·印有供應商LOGO的小禮品,員工可自行接受,無需請示批準。諸如:筆、筆記本、年歷等符合商務禮儀的且禮品價值在50元以下。
·參加外部培訓、公關事務活動、供應商聯誼會等,主辦方贈送的不超過50元的禮品。
3.凡收到的供應商的饋贈均須按以下方式處理:
接受的饋贈視為員工代表公司接受,需將錄入禮品報備,統一由監察中心審批,確認是否上繳或自留處理。
4.我們可以接受正常的、符合商業習慣的、以及促進集團利益的款待;接受款待,須事先征求直屬上級的批準。同時款待規格必須合理,且不能頻繁。
5.集團接受款待人員不得少于2人,參與者應該本著業務高效及集團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合理安排,無關人員不得前往。 當供應商提出符合商業慣例的會議、參觀或考察邀請時,采購業務人員應主動向上級領導申報,獲得批準后按照《出差管理規定》實行。
6.員工不得接受供應商任何名義的非正常款待,如旅游、娛樂等,員工家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或款待。
(四)采購信息使用和保密
1.按授權使用采購信息原則:采購信息需按照集團授權提供。
2.采購信息保密原則:所有采購相關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信息、采購價格,招標信息、訂單分配、合同條款、采購策略等均屬于集團商業秘密。 采購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對集團采購信息進行保密。嚴禁以任何形式將采購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包括個人)。
3.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需同時簽署《廉潔協議》,明確違規處罰條款。
4.合理維護集團信息安全: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集團信息安全規定,發現違反集團信息安全規定的事件,應立即上報采購審計及公司相關部門。
5.注重知識產權和專利保護:協助集團研發人員對新產品專利申請;在必要的情況下與有采購交易往來的供應商簽署知識產權和專利保護文件。
(五)采購中心服務要求
采購中心作為物資供應保障部門,從物資供應方面服務于各層級需求部門,每一位成員的服務態度和質量代表了部門的服務質量,每一位成員均有責任和義務并積極維護部門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1.服務態度
·良好的服務態度,主動的服務意識,有禮貌,措辭得體。
·無官僚主義和等級觀念,平等對待與溝通。
·首問責任制,不推諉,勇于承擔。
2.專業支持
·理解需求部門實際困難和需求并盡力解決。
·提供采購模塊專業的服務與支持,盡力為業務部門賦能。
·提供對應模塊制度解讀與知識輔導。
3.時效承諾
·流程審批、問題解決時效快速。24小時內處理流程、郵件、響應業務反饋的問題處理。
·物資供應時效符合既定標準和承諾:符合統購目錄及承諾的時效要求。
4.服務質量
·問題解決方案符合業務區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
·對問題舉一反三,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六)違規處罰
本準則自2019年07月10日生效,適用于采購人員全體。如違反集團本規定,將按集團《簡報條例》進行懲處,涉及到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條:
本行為準則最終解釋權歸采購中心。